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率。现行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1.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2.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3.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例。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自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什么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两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另外城建税具有特定目的。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税率规定为:(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法律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1、纳税人、计税依据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实行差别税率,其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按照规定,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方法有那些? 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区为乡村的,税率为1%。 2、根据以上纳税人所在的地区税率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会计做账为: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综上所述,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多少?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的。 扩展资料 减少或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税负的优待规定。城建税以“二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对下列情况可免征城建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流转税,免征城建税; (2)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3)2010年12月1日前,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2010年12月1日以后,根据2010年10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