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罗德曼的外号叫“大虫”啊?
为什么罗德曼的外号叫“大虫”啊?
虫者花也,是更多的体现他的纹身
花和虫子一起并存是什么意思
但是表转折,同时一般表并列或递进。 就这两句来说,第一句更好,因为聪明是一种优点,而缺乏勇气是一种缺点,用转折更合适。
花大虫--罗德曼资料
基本资料 姓名:丹尼斯-罗德曼 英文:Dennis Rodman 生日:1961年5月13日 身高:2.03米(6英尺8英寸) 体重:99.8公斤(220磅) 高中:德州达拉斯市南橡树崖高中 大学:东南奥克拉荷马州大,平均25.7分、15.7个篮板、命中率37%。 NBA第一狂人—丹尼斯·罗德曼 无论刺怎样怪异的纹身,弄怎样新奇独特的发型,或是戴多么前卫的首饰,要想玩酷,整个nba没人能超过他,以前没有,今后也不会有!他是个疯子、痞子、变性恋!他我行我素,他会在2万人前痛哭流涕,也会在2万人前挥舞拳头!他抢篮板球神乎其神,却不屑于得分,他就是NBA有史以来最另类,最有个性的人——丹尼斯·罗德曼! 拥有5枚NBA总冠军戒指,NBA职业球员生涯先后在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效力。多次获得“篮板王”称号。曾出任电影“双人组”(Double Team)的男主角。 他总是知道如何调动观众的情绪,观众也总是为他而疯狂 罗德曼高中毕业的时候,整天无所事事,当时他的身高只有1米75,可两年后便暴长到2米03。于是凭著高大的身材,罗德曼进了达拉斯机场当保安。后来因手脚不干净而送入了拘留所。母亲恨铁不成钢,劝他上学念书,罗德曼自己也不愿意如此厮混一生,于是到俄克拉荷马上大学。 1983年开始,罗德曼进入东南俄克拉荷马大学队打球,每场得分在24分以上,篮板球15个,1986年,大学毕业的罗德曼参加了NBA选秀大会,底特律活塞队看中了他抢篮板的天才,在第二轮选他入队,罗德曼传奇般的NBA生涯从此开始。在活塞队,罗德曼本应快乐,因为仅过2年后,他便与托马斯等巨星一起两夺NBA冠军,2次入NBA最佳阵容,7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也是顶天立地的一巨星,可他在NBA内没有朋友,孤独得像一个初恋失败的少年。只有当时活塞队的教练查克·戴利理解他,知道他一个男人的胸膛里跳动着一颗孩子的心,所有的感情都写在脸上。后因教练的离去,罗德曼无心战斗,于1993年转会马刺队。 当1995年,这个最调皮捣蛋的NBA球员被一支最讲究纪律,最强调团结的公牛队招募时,人们大感惊讶,而罗德曼继续上演他的好戏,助队3夺NBA冠军。他自己从1992-1998年,7夺NBA篮板球王称号。但罗德曼最富盛名的是他的变幻莫测的头发和NBA最多的纹身。据说,他第一次染发、纹身是为了表示对妻子的爱。 1986年以第二轮第27顺位入选底特律活塞队。 1987年平均每场11.6分,8.7个篮板,是他唯一个得分比篮板多的赛季。 共效力过五支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公牛队。共背过四个号码:10( 活塞队 马刺队),91(公牛队),73(湖人队),70(小牛队) 五次NBA总冠军(1989、1990年活塞队,1996、1997、1998年公牛队);1990、1991年当选NBA最佳防守球员;1990、1992年入选全明星赛;连续七届篮板王(92 -98年);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1997年1月,在对华盛顿子弹队一役中抢下个人生涯得10000个篮板球。职业生涯中有一次三双(1996年对76人队:21个篮板、10分、10次助功)
NBA圈到底有多乱,皇帝御女两万,花大虫彻夜不眠
NBA都是有钱人了,有钱人的世界当然混乱。再加上身体都很好,如果你有钱你也可以这样的
花虫怎么治
可以喷一些啤酒,或是把敌敌畏用水稀释一下喷在花上也行。
撒菸灰也可以。
有一种虫名叫花媳妇,请问它吃什么?
花媳妇通常是指蜡蝉科的虫子。以成虫、若虫群集在叶背、嫩梢上刺吸危害,栖息时头翘起,有时可见数十头群集在新梢上,排列成一条直线;引起被害植株发生煤污病或嫩梢萎缩,畸形等,严重影响植株的生长和发育。
花姑娘,指瓢虫。七星瓢虫等少数品种是益虫以蚜虫等为食;其余为害虫,吃植物,另有极少数的以植物病菌为食。
养的花里面长了小虫子怎么办?
每个卖花的地方都有卖杀虫的东西的,有好几种的,你去买点药水喷一下就好了,只需要几毛钱
关于花姑娘这种虫子的资料
斑衣蜡蝉 Lycorma delicatula
同翅目蜡蝉科的昆虫。
后翅颜色鲜艳,在警戒态或飞行时会露出后翅,故得此名。
我想请问一下,我的花被虫虫咬了,不知道是什么虫,该怎么办啊?
抽过的菸头,用水泡,等颜色变了,用那个水喷叶子,能防虫,而且对植物本身也没什么伤害
或者用镊子把虫子抓住然后灭了
这是什么虫
臭大姐
给我一些罗德曼的信息?
罗德曼啊,全名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绰号叫大虫,虽然只有两米零一的身高但却是nba历史上有名的篮板王,单场抓过34个篮板哦,职业生涯场均13.1个篮板。罗德曼还参加过越战,是一名飞行员。罗德曼也是一个二轮奇迹,当年在第27顺位才被选中,但在2011年入选名人堂。此君不仅场上作风彪悍,场下更是绯闻不断,与麦当娜的绝配更是轰动一时,正是由于生活不检点,这也导致了其在2012年宣告破产。
有人能给发个“丹尼尔斯·罗德曼”的简介战绩和视频
出生日期:1961年5月13日 ( 50岁)
出生地: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
国籍: 美国
中学: South Oak Cliff 高中
注册身高:6英尺7寸(2.01米)[1]
注册体重:220 磅( 100公斤)
场上位置:小前锋 / 大前锋
球衣号码:10号(活塞)/ 10号(马刺)/ 91号(公牛)/ 73号(湖人)/ 70号(小牛)
大学: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
NBA选秀:1986年第二轮第27顺位 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
职业生涯: 底特律活塞(1986-93)
圣安东尼奥马刺(1993-95)
芝加哥公牛(1995-98)
洛杉矶湖人(1999)
达拉斯小牛(2000)
丹尼斯-罗德曼,全名丹尼斯-基思-罗德曼(Dennis Keith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已退役的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知名球员,曾效力过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及达拉斯小牛队。罗德曼的绰号是“Dennis the Menace”和“大虫(The Worm)”,他以强悍的防守风格及卓越的篮板能力闻名。在职业生涯初期他的身份是小前锋,后期转型打大前锋位置。罗德曼曾七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两次被评为NBA最佳防守球员。他的单场篮板数据连续七年领跑全联盟,共赢得五枚总冠军戒指(1989, 1990, 1996, 1997, 1998)。NBA.com在他的档案中记录道“他是NBA历史上毫无争议的最佳大前锋篮板王”。
由于童年经历并不愉快,罗德曼在职业生涯初期性格非常腼腆内向。1993年他甚至企图自杀,但此后彻底改头换面,成为 “坏小子”的典范。他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在身上多处位置穿孔纹身,并不时在场上与对手和裁判发生冲突。而最著名的事件就是他身穿白色婚纱为发行个人自传做宣传。罗德曼与著名女歌星麦当娜(Madonna)的一段亲密关系令到他的曝光度和知名度暴增,随后他与女演员卡门-伊莱克特拉(Carmen Electra)有过一段快速而短暂的婚姻。
除了篮球以外,罗德曼还是一名业余摔角手。他是nWo (New World Order,世界新秩序,一个知名职业摔角团体)的成员,并与好友著名摔角明星赫尔克-霍根(Hulk Hogan)联手参加Bash at the Beach(沙滩对撞)的两场赛事。他自己开办了一个节目《The Rodman World Tour》(罗德曼世界巡演),并在电影《Simon Sez》(格斗反击王)和《Double Team》(反击王)中出演角色。然而这两部影片都遭到恶评,促使罗德曼捧得3项金酸梅大奖。他参与过几辑真人秀电视节目,并在2004版《Celebrity Mole》(明星窥探)节目中胜出赢取22万美元奖金。罗德曼还赢得了第一届名人摔角锦标赛冠军(Celebrity Championship Wrestling tournament)。
当地时间2011年4月1日,底特律活塞队为罗德曼举办了他的10号球衣退役仪式[6]。
7次篮板王,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
丹尼斯.罗德曼,坏孩子军团出身,公牛红色浪潮的三巨头,这哥们或许是NBA 历史 上最大的异类了,这里我们说的并不是他的个性,而是他的偏科。说到NBA 历史 上一招鲜吃遍天的,大多球迷的脑海一定会想到罗德曼,为啥呢?原因无他,在进攻端这哥们是个悲剧,而在篮板球上他绝对是个BUG,罗德曼生涯曾经连续7年拿到篮板王,由此可见他对篮板球有多的执着。SO,问题来了,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呢?那啥,还请诸君听我往下细细道来。
罗德曼身高201公分,体重100公斤,按道理来说,罗德曼这个身高大大前锋是挺吃亏的,可是罗德曼还是能够凭借着出色的经验和劲爆的身体天赋在这个位置游刃有余。根据罗德曼的选秀报告显示罗德曼的原地弹跳达到了87公分,助跑弹跳达到了102公分,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内线球员来说绝对是出差的,所以罗德曼不扣篮这事和他的身体天赋并没有什么关系。
首先还是定位的问题。罗德曼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投篮手,罗德曼生涯最高得分是34分,值得一提的是罗德曼曾经有3场比赛命中了5个三分球。因为角色的问题,罗德曼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场均拿到了11.6分,这也是他生涯最高的场均得分。最低呢?则是98-99赛季的湖人时期,场均出手2次,这家伙整个和黑子篮球一样,在进攻端毫无存在感。
其次是罗德曼的球商。罗德曼的生涯一共出手了5310次,其中三分球355次,扣篮29次,罗德曼的生涯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聪明或者狡猾,是的,高超的球商让罗德曼懂得如何用最节省力气的方法去打球,所以能够上篮为什么要扣篮呢?与其在扣篮上浪费力气,不如把力气留在抢篮板上。
生涯总篮板11954个,总得分6683分,或许我们很难再找到一个篮板对得分多出快两倍的巨星了。生涯出战911场,场均7.3分、13.1篮板,这样奇葩的数据也符合罗德曼的个性。
小时候在看公牛队的篮球比赛,就对这个头发花花绿绿的运动员特别感兴趣,大人们都说他抢篮板很厉害,当时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是也把他记下了。
我觉得用篮板痴汉这个词来形容罗德曼真的毫无违和感 ,虽然他身高只有2米01,但是却 得到过7次篮板王。
照理说罗德曼的弹跳应该是过人的, 但是与此相对的,罗德曼的扣篮次数却寥寥无几,据统计生涯扣篮数只有29次,这实在是少的有点可怜了。
那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数据反差呢?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从来就不是队内的主力得分点,他在球场的作用,主要是防守与篮板, 他早早的就懂得自己的优势与长处,特别是篮板球。
罗德曼抢篮板时,真是每一球都会竭尽全力去拼抢,死缠烂打决不放弃。
在身体能力上,虽然身高就2米出头,在联盟内线中并没有优势, 但是罗德曼有着很长的臂展,而且连续起跳的能力太厉害了,爆发力与弹速又是顶级。
罗德曼的篮板球很多时候不是第一时间就抢到的,他会对篮板的落点进行判断,第一下如果抢不到,那就先点一下,去争抢第二落点。
毫不畏惧对抗,上世纪90年代的球员很多的拼抢动作,像马龙、巴克利,都是非常强悍的球员,但是罗德曼作为坏小子军团的一员,他自己也是一位恶汉,根本不虚,论抢篮板,他有着绝对的自信心。
可以说他的篮板能力是建立在自己出色的身体素质之上的。
从能力上来说,罗德曼要扣篮是毫无问题的,
但是球队的分工上,他选择了将精力全部投入在防守中,甚至可以完全舍弃进攻的部分。
他曾经有过单场0分28篮板,其中还包括10个前场篮板。还有0分25 篮板的奇葩数据。
也正是由于如此, 他的进攻欲望相对较低,导致了场均的得分其实并不高,扣篮的欲望也减少了很多。最终导致了扣篮数很少的情况。
罗德曼以其特殊的篮球风格,在NBA独树一帜,甚至今后也鲜有来者了,扣篮次数少并不能影响他的伟大,他的篮板球对球队的贡献实在是太大了。正如日本“著名中锋”赤木刚宪所说: 掌握了篮板球的人,就能掌握整场比赛,罗德曼可以说是真的做到了。
根据NBA官方数据,常规赛中,罗德曼96赛季15次扣篮,97赛季9次, 98赛季3次,99赛季1次扣篮。四个赛季总计扣篮28次,命中率100%。
目前NBA官网只有这四个赛季的扣篮统计数据,之前在活塞并没有类似统计,因为年代久远。季后赛中96赛季2次扣篮,97赛季3次扣篮。就这些赛季,已经是33次扣篮了。可见这个问题本是就是错误的数据。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最先提这个问题的人只看到了那四年的常规赛统计,误以为是职业生涯全部扣篮,并且还记错了28个不是29个。其他人以讹传讹,不求甚解。
发此文以正视听。
看到其他人长篇大论解释这个错误数据,确实好笑。
除了篮板,其他的什么的随意,开心就好,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去烫个头发。撩下麦当娜。
是谁告诉你的只有29次?他虽然得分少但大部分得分都是篮下得分,还真有人一本正经的回答你问题,哈哈
14年生涯,连续弹跳出色的罗德曼为何生涯只有29次扣篮?
罗德曼,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篮板手之一,同时也是最为个性的球员,没有之一。罗德曼的历史地位虽然没有乔丹、皮蓬等同时代的球星高,但是凭借着对于篮板的热衷,罗德曼一度交出过单场0分28篮板的数据,也曾贡献出单场10分、34个篮板的无解两双数据。虽然身高不高,但是凭借着出色的预判和连续起跳能力,罗德曼包揽了7个赛季的篮板王,可是在回顾罗德曼的生涯时,很多球迷也发现了有趣的一点,14年生涯,连续弹跳能力出色的罗德曼为何生涯只有29次扣篮呢?那啥,还请诸君听我往下细细道来。 罗德曼的扣篮次数 罗德曼身高201公分,14年的职业生涯场均7.3分、13.1篮板、1.8助攻、0.7抢断、0.6盖帽。14年的生涯,罗德曼一共拿到了11954个篮板,拿到了6683分,可是这6683分中,只有58分是来自扣篮的,这样的数字的确让人感到惊讶。 14年生涯,连续弹跳出色的罗德曼为何生涯只有29次扣篮? 首先是罗德曼对于进攻的不感冒。如果说一开始痴迷篮板是因为生存,罗德曼必须打出自己的特色拿到饭碗,那在罗德曼成名之后,这哥们对于篮板可以用痴迷来说。在整个生涯,罗德曼最高的场均出手是8.6次,最低的是赛季场均2次,如果在扣除24秒前的出手和喂饼,罗德曼对于进攻几乎没有兴趣。 其次是罗德曼对于体力的把控。上场之后,罗德曼很明白自己需要干什么。除了抢篮板,罗德曼还需要和对方的内线核心,如马龙、奥尼尔这样的明星球员去搏斗,所以罗德曼会尽自己保留自己的体力,聪明的罗德曼也会用最节省力气的办法去比赛。对于罗德曼来说,上篮、扣篮都是两分,那为什么要浪费体力呢? 最后是罗德曼自身的条件。罗德曼的连续起跳能力的确是不错,但是因为身高问题,罗德曼在篮下是吃亏的。罗德曼生涯一共抢下了4329个进攻篮板,在这些进攻篮板选择自我进攻中,罗德曼几乎都是用上篮来解决战斗,除了节省体力之外,罗德曼善于用自己的弹速躲过防守,如果选择扣篮的话,身高不足的罗德曼吃到火锅的可能性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