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清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清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人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一般不会出现在注销后还存在欠款的情形。因为公司注销前需经过清算,债权债务应在注销前清算完毕。如果出现违法注销,注销后还存在欠款,则应当偿还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关于公司注销后。 债务的处理方式:首先,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一般会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无法通过工商部门的核准注销,可以要求债务债权承受人承担责任。要是分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问题,那么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注销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擅自注销公司,债权人有权起诉各个股东或清算组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依法清算是一种法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履行,其目的在于解决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悬而不决的状态,同时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限公司注销后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公司被注销后在特定条件下存在承担股东责任的情况。
一、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
二、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原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具体情形有如下几种:
1、股东瑕疵出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资本抽逃或转移
根据资本充实原则,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不具备履约能力,比较常见的如:股东将原公司的主要人、财、物及业务等从公司脱离出来另外组成一个新公司,利用原公司的资产进行运作,使原公司形同空壳,而新公司却完全不承担原公司对外发生的法律责任。这种情况,股东应在抽逃原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为公司丧失法人主体资格,股东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清算程序不合法
公司法要求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包括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等,否则即便已经注销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注销登记对公司注销作了具体规定。
4、公司与股东混同
公司享有独立法人人格、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是要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如果公司的资产、人员或财务与股东或者股东成立的其他公司不分,就会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债权人就有理由认为公司与股东或者其他公司实际上就是一家,当公司不能承担责任时,股东或其他公司就应当负承担连带责任。常见的导致公司混同的情形有:(1)财产混同。比如,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家,公司账务管理混乱,双方使用同一账户。(2)业务混同。比如,公司被控股股东支配或操纵,公司业务与其他关联公司业务不分,存在大量的、不公允的关联交易。(3)家庭共同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4)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人组成多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独立,但实际上财务不分、人员不分、资产不分。
5、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的
一般情况下,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其他有限公司股东一样,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单一性,缺少其他非一人公司所具有的内部相互制约,因而非常容易产生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的现象。新《公司法》在确定一人公司合法性的同时,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将公司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混同,实现非法目的,特别赋予了一人公司的股东以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法定义务。新《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的1、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处理。公司注销之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程序,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还未处理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二、注销公司流程有哪些1、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2、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注销社保;3、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注销银行账户;6、注销印章等流程;
企业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