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坚持什么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坚持“应有尽有”“承诺必达”。 均等化 “应有尽有”即凡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原则上要做到全覆盖、不漏项,并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承诺必达”是指国家向每一位公民作出的硬承诺,所列的服务项目必须在现阶段基本落实到位。略有差距的,将作为今后五年各级政府补短板的重点方向,逐步填平补齐。 文献 总之,要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和积极对标《国标2021》,明确工作重点,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标准,以此确保各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真正落实落地,把最适合的保障服务真正送到老百姓身边。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_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探究
【摘 要】文章分析了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建设呈现非均衡发展态势,指出应该从树立科学意识、加大政策支持、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等方面做出努力,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意义;对策
一、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发展现状
多年来,我国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公共服务建设领域也存在许多漏洞,城乡公共服务出现非均衡发展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起点不公平
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从根本上决定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可能得到消除,只能采取措施尽可能加以缓解,防止城乡差距过大造成社会不稳定现象;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地理环境闭塞,人们思想意识受传统观念影响深刻,自身未树立公共服务的意识;同时,我国“自上而下”的政策输出机制,使得一些政策措施落实到地方政府便成为了“断流之水”,农村真正得到的实惠寥寥无几。
2、机会不公平
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城乡在公共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出现了不同步现象。公共服务资源在城市与农村的配置不公,且结构不合理。农村能够获得的发展公共服务的机会无法与城市相比,时常处于一种“被忽视”的状态。
3、结果不公平
起点和机会的不公平直接导致了结果的不公平。也就是说,一定的社会发展传统、环境背景下,公共服务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决定了城乡公共服务的非均衡发展。在文化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等公共服务的其他方面,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越来越落后于城市。
二、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1、有助于大力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放在农村,农业、农村、农民是这项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基础设施如水利设施、充足的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等,农村建设中,水电煤气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以及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都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因此,这提升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城市的全面发展
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城市与农村息息相关,不可分割。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将进一步推动了城市各项事业的发展,给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改善带来了诸多实惠,也间接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后备力量。可以说,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产生的“效益外溢”作用,是其他措施手段无法具备的。
3、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缓解城乡矛盾
从根本上看,城乡矛盾的不断加剧主要是由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差距所致。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得以提高,实现了其本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一定程度上将缓解城乡矛盾,保证社会安全与稳定。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改变城乡二元分治局面的基本措施,城乡差距的逐步缩小,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这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
三、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
第一,树立科学的公共服务理念。
针对城乡公共服务发展的非均衡性,政府应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点放在农村,而非将农村公共服务边缘化。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公共服务本身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政府应当保障所有公民享用上的平等权利,树立科学的公共服务理念,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保证农村公共服务跟上城市公共服务的建设步伐,实现社会公平。
第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
政策的支持,能够为城乡公共服务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关于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政策文件,以长远、战略的眼光考虑农村公共服务,将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的目标、规划、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具体阐述,作为针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参考。
第三,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支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更需要国家财政支出的支持。国家应继续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公共财政的规模效益;拓宽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实现资金投入主体的多元化,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可持续的农村公共服务财政支持机制。
第四,完善需求表达机制与供给决策机制。
政府“自上而下”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忽略地区实际情况,容易造成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信息的不对称,抑制农民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应推行“村民自治”,使农民自由表达选择意愿,并通过一定的自治组织反映到政府部门,政府依此调整公共服务的供给,实现农民切身利益,提高公共服务决策机制的科学性。
第五,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与绩效评价体系。
受税费改革的影响,县乡基层政府财政紧张,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专项资金往往被用于其他方面。政府应规范支农资金的投入,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对资源分配的监督作用,促使地方政府合理规划资金配置,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资源分配的透明度。保障群众对城乡公共服资源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建立起全面有效的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1] 陈凤菊.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与改革对策[J].商业时代,2011(7).
[2] 王翠芳.如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J].中国经济周刊,2007(18).
如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关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对于如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我想用一、二、三来概括:一就是解决一个矛盾,二就是搞好两个服务,三就是创新三个理念。
解决一个矛盾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着力解决一个主要矛盾。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主要矛盾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改革发展新阶段的突出反映。关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黄金发展期”的机遇,又面临“矛盾凸显期”的挑战。只有解决好这个主要矛盾,才能使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困难群体,如失地农民、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等。他们中很多人存在着看不起病,孩子上不起学,以及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等问题。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呈增加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大了社会风险程度。防范社会风险,应引起我们更多的重视。拉美一些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这些问题和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必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稳定。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理应更加重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了适应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政府必须扩大和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把主要精力和财力集中到发展社会事业和扩大公共产品供给上来,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
搞好两个服务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应以搞好两个服务为前提。
一是政府职能应转到为市场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和提供服务上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无论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还是社会管理,其本质都是公共服务。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和前提。政府应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效率,同时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基于个人能力和公平竞争导致的收入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理的,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真正的焦点在于行政权力参与市场化分配产生的不公平。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问题,如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利用产品“双轨”价差牟利,90年代要素市场化中的“寻租”问题,近年来土地批租转让、资金信贷以及资本市场等领域出现的腐败迹象。这些问题,不但形成了少数暴富阶层,侵犯了人民群众创造的财富,而且减少了社会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因而加剧了社会矛盾,引发了广大群众的不满。
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打破行政性垄断,着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必须从体制源头上解决行政性资源配置和权力市场化问题,严格限制行政权力介入的领域,并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是政府职能应转到为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和谐、可持续的环境和提供服务上来。我们的改革也好,发展也好,经济结构调整也好,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尤其应重视解决人民群众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特别是帮助困难群体。一是通过促进公平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保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医疗救助、义务教育和救灾等问题,尽快解决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三是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利益表达对话机制;四是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五是扩大公民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引导各利益主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使公民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
创新三个理念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创新并坚持三个理念。
一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创造财富的主体的理念。人民群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激发全社会的活力,首先要善于引导和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力,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应把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作为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是坚持“非禁即入”的理念。从“允许性”理念转变到“禁止性”理念,是政府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凡事要经过允许、审批才能干,这种理念抑制了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凡事只要法律不禁止都可以干,这种“非禁即入”的理念扩大了创新空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非公有制资本可以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和“金融服务业”。“非禁即入”的理念,不仅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首先,确立政府只能做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情的理念,减少以至消除政府行为的随意性。依法行政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应特别重视界定行政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和约束条件,防止个别部门以“法”扩权或越权谋取集团利益。其次,明确政府的公共职能,解决转型中的政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大力减少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强化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平台,建立健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完善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政府公共权力的行使要透明,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性框架,发挥审计、监察部门、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如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提供私人和社会团体无力或不愿提供的,却又与其公共利益相关的非排他性服务的政府。本文首先论述了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四个必要性,接着论述了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五个主要任务,最后提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六个相关措施。【关键词】服务型政府 要求 任务 措施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冲击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潮流。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对传统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不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几乎都被卷入了这一潮流。在这场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这种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服务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应注重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行政中应引入市场化模式等。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国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展开的。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中国政府行政改革顺应世界潮流的必然选择。一、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1、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过去数十年,我们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与强调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们今天的辉煌成就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分不开的。但是,我们又不能片面地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改革的要求说,这又只能是一个过渡。我国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政府有两个严重的误区:一是政府长期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起主导作用;二是不恰当地把本应由政府或政府为主提供的某些公共产品,如农村公共卫生,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国内外大量的实践证明,长期以GDP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忽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增长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增长。去年SARS危机反映出我国政府体制中存在的某些具体偏差,进一步要求加强政府改革,加强服务型功能建设。从抗击SARS当中,我们得出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经济和社会必须协调发展。光注意经济、注意GDP是不够的,要注意社会的全面进步,注意公共医疗卫生和人类的健康。要把人民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以民为本,要把人民的健康、社会的进步放在重要的位置上。2、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我国市场化改革走到今天,已为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一,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而且主要是民营企业,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再充当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第二,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是不成功的,日本也好,韩国也好,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第三,政府是市场经济的服务者而不是审批者,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创造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宏观调控。为此,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是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重大问题。第四,政府不是国有企业的“婆婆”,也不能充当国有企业的“老板”,国有资产市场化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正确途径。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说,我国的市场化改革都对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只有推动政府及时转变以GDP为中心的经济管理模式,通过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规政策环境和有序竞争的秩序,加大公共管理力度,保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充分供给,才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3、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解决发展失衡的关键。过去的30年,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从现实的情况看,解决各种失衡问题,需要从多方面治理,但关键在于实现政府转型。这是因为,诸多失衡问题的产生、发展,说到底与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与政府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密不可分。相对于其它改革,政府职能转换严重滞后,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要解决发展失衡问题,其关键是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合理界定政府管理经济的范围,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变到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来。4、建设 “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目标。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行使职能中一直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越位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事务中不仅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缺位是指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没有很好的发挥,把有权有利的部分抓得很紧,而服务职能却注意得不够;错位是指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而不应去管企业的下岗分流问题,下岗分流是企业自身的问题,解决的主体不应是政府。解决这“三位”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归位,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就还给市场,企业能做的事情就让企业自己完成,企业与政府各就其位。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但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社会不确定因素的逐步增多,政府就要强化其公共服务的职能。在SARS危机之初,政府出现应对机制不健全,某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工作不力,反映了转轨进程中政府职能的现状,即经济建设的职能比较强,公共服务的职能相当薄弱。SARS危机告诫我们,政府把自己的主要职责放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方面,才能使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才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30多年改革开放没有来得及解决的大量社会问题,如仍然在困扰我国社会稳定的贫困问题,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导致的“两极分化”问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明显滞后,日趋突出的失业问题,农民增收困难、负担过重、长期背负制度性歧视的问题等,导致相当比例的人民群众感到就业不安全,收入不安全,养老不安全,社会不安全,构成了政府当前面临的巨大社会压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就业安全、收入安全、养老安全、健康安全,建设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弱势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保障网络,完善危机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机制,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全,都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任务1、确立社会目标优先于经济目标的原则,加快完善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根据SARS危机的经验教训,政府职能转变目前的重点是:第一,实现从优先于经济目标向优先于社会目标的转变,在指导思想上高度关注实践中突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重大问题的解决,是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前提。伴随经济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解决好失业、收入差距、城乡差距、社会弱势群体保障、腐败等问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建立和完善灵活、有效的社会危机管理机制。从危机预警、各类预案的准备,到危机下的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建设,都应当作为政府的重要公共职能,加快完善。第三,加大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及基础设施投入。2、改革投资型财政体制,加快公共型财政体制建设。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结构性缺陷,总体上说,还是一个经济投资型财政体制。社会发展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没有明显增加,有的还有所减少;公益性投资项目中,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等所占比例过小。为此,应当加快建立公共型财政体制,构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制度基础。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解决社会公正、公平,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既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又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福利政策,是政府应当而且必须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财政不仅是保障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安排,也是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风险、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础。目前,完善公共型财政体制,应当从解决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一是要重构国家对公共卫生的责任体制,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公共卫生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有效的医疗保障体制。三是重建农村的合作医疗体系,这是一项十分重要且非常困难的紧迫任务。3、适应开放社会和履行公共职能的要求,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SARS危机把公民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提到了政府建设中相当重要的位置。在现代社会,公共信息与每一个公民的利益直接相关,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公共信息还有极强的时间性,尤其是突发性事件的公共信息,稍事耽搁都会对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因此,必须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让全社会及时了解公共信息,由此提高全社会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包括公共信息在内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是面对全社会的,应当向全社会公开。公开政务、公开政情是政府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保障。目前,重要的是要尽快出台信息公开的相关立法,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4、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真正实现法治政府。我国的改革开放走到今天,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老百姓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权力社会向能力社会的转变,从国家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单向控制的行政体制向协商合作的管理机制的转变,都是我国社会生活中正在发生和变化的事情。我国社会关系的日益深刻变化,已对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不仅是政府职能转换的需要,更是社会生活对国家、对政府提出的现实要求。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从上至下加强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法律问责制。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吏、依法治权,尤其是涉及到关系社会事务的公共权力。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着手逐步实现决策咨询的法定化,建立有公民代表和专家参加的咨询委员会制度。此外,要积极推进行政程序、行政执法和政策评价的法定化。5、从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向统一、协调的行政体制转变,真正建立高效政府。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不仅某些经济事务存在条、块分割的问题,在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诸多社会事务方面也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割问题。这说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有效地履行公共服务,必须彻底克服现行条、块分割行政体制的严重弊端,严格实行公共服务的“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授予地方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和各类社会危机的统一指挥协调权力。依法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建立中央与地方的合理分权体制,是我国政府改革的重大任务。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方的情况差异很大。在保证中央政府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应当充分赋予地方处理和解决公共事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事权,并对此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在这方面,我们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改革课题。例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问题,地方的立法权问题,干部的管理权限问题,公众对政府的监督问题等。 三、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相关措施1、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为全社会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第一,政府应该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不再以投资和形成国有产权为自己的基本职能,而要以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为政府的第一职能。第二,调节市场经济。政府调控经济的最基本职能就是利用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平衡关系。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实际上是短期和中长期兼顾、供求平衡和结构优化兼顾、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兼顾。第三,宏观调控职能,用“有形的手”纠正市场失灵。第四,全面承担改革成本,不要把改革的成本转嫁给市民、农民和企业。在民营企业逐步成长足以取代国有经济以前,国有经济不必急于退出竞争性、盈利性行业。但从经营竞争优势上说,竞争性、盈利性行业还是以逐渐民营化为好,政府不必与民争利。政府逐步从竞争性行业抽身出来,把注入这一经济领域的公共资源力量转到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上来,才能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2、集中解决最突出的经济社会问题。当前我国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此,第一,要为农民工提供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保障,建立有效机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相关问题。我国目前有1亿左右的农民工,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分布在各大城市,主要由公安机关对口管理,不仅没有享受到任何社会保障,而且经常遭受人身权利的侵害。这是我国当前社会最大的隐患之一。各级政府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缓解这种矛盾。第二,各级政府要强化就业服务职能,关注城镇待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许多社会学专家对城镇待业青年进行了心理分析,认为这部分群体的违法犯罪倾向最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对家庭和社会心理的冲击很大。政府必须在解决这些问题上有所作为。第三,建立最基本的救济体系,为城市下岗职工提供有效保障。目前,虽然各级政府已经重视和开始建立城镇救济体系,但是由于资金短缺和措施不到位,许多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事实上处于无人过问的境地。第四,要严格保护居民的财产权。近几年来,在城市建设中的房屋拆迁产生了相当尖锐的矛盾,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主要表现在没有一个合理的补偿机制,居民的财产权受到侵害。应当抓紧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范的法律文本,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第五,建立社会危机的预警机制和责任机制。我国当前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各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而这一阶段保持社会稳定是关系到巩固改革成果、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要由中央政府统筹规划,建立系统的社会预警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在防范和化解危机中的责任。3、注重并建立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机制。目前中国社会分化与失衡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尽管已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社会失衡加剧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遏制。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要扭转这种趋势,国家就必须承认社会利益高度分化的现实,承认不同的社会群体追求自己利益的合法性并保护其权利,要为不同群体表达自己的利益以及为追求自己利益施加压力做出制度性安排,充当规则的制定者和冲突的裁决者,要特别关注和保护弱势集团。4、加强政务公开。政府公共服务的对象是社会、是老百姓。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才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务置于社会和老百姓的监督之下。在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中,应当逐步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在现代社会,公民的知情权比什么都重要,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公民的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化,是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离开了知情权,公民参与国家事务就是一句空话。公民不了解政府信息,官员便有可能进行暗箱操作;没有信息透明,官员便可能营私舞弊,公民便可能受欺骗,也无法对政府进行监督。目前,要抓紧建立政府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基础上的政策听证制度。适应开放社会和履行公共职能的要求,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目前,重要的是要尽快出台信息公开的相关立法,尽快将公民的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化这两项内容写进宪法。5、加快由投资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的转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失衡和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着功能上的错位和缺陷。主要表现在将财政资金过多地运用在投资国有企业形成国有资产上,以及过多地投资于基础领域和竞争性行业,而在解决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投入过少。这种情况,已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广大百姓中的形象。事实上,我国的财政总收入在总量上已经达到很大的规模,如果形成公共服务型财政的话,许多社会矛盾问题都不难解决。要下决心改革投资型财政体制,并通过逐渐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财政体制。6、加快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现代市场经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需要有法可依。因此,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需要建立法治的政府,守法的政府。我国的改革开放走到今天,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老百姓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权力社会向能力社会的转变,从国家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单向控制的行政体制向协商合作的管理机制的转变,都是我国社会生活中正在发生和变化的事情。我国社会关系的日益深刻变化,已对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仅是政府职能转换的需要,更是社会生活对国家、对政府提出的现实要求。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吏、依法治权,尤其是涉及到关系社会事务的公共权力。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着手逐步实现决策咨询的法定化,建立有公民代表和专家参加的咨询委员会制度。此外,要积极推进行政程序、行政执法和政策评价的法定化。当前,我国的改革面临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经济转型要求构建现代产权关系,社会转型需要形成新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广大百姓日益迫切地要求政府能够为他们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广大百姓越来越期望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和没有腐败的政府。在这个特定的大背景下,我们需要对政府的职能和责任重新定位,需要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