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讲述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庭审,披露了哪些细节?
南京21岁的女大学生李某月被与其男友洪某合谋的张某光、曹某青诱骗至云南勐海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1月28日上午8点半,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8日晚,受害人父亲李胜称,庭审结束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在庭审中,洪某否认了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表示张某光、曹某青的杀人行为与其无关,而张、曹二人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此外,李胜提到,在庭审中,张某光也作证,在看守所期间,洪某曾给他递纸条,让张某光与其一起坚决不认罪,但纸条被张某光当场交给看守所工作人员。检察官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杀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后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资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于张、曹二人。 南京女大学生在云南被杀害埋尸 男友成嫌疑人 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李某月从南京居住的小区离开前往崐明,随后到达西双版纳。7月9日,李某月出现在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兴海检查站,此后电话关机、微信、QQ均无消息。联系女儿未果,李胜在女儿男友洪某的陪伴下报警。就在家人朋友寻找李某月期间,洪某曾在朋友中散布李某月拿走了他几万块钱,还故意跟他吵架借这个理由跑了。 勐海县警方通报,经缜密侦查,发现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洪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批捕,曹某青、张某光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与上述三人同时被批捕的还有一位涉嫌盗窃罪的嫌疑人祁某强。 随后,该案曾被退回补充侦查。被害人父亲李胜也多次到云南询问案件进展和开庭时间,希望案子早日有结果,早日接女儿的遗体回家。女儿遇害对李胜一家而言是极大的打击,每逢过节或女儿的生日、妻子的生日,他都会在社交账号发帖怀念女儿。 本案今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被害人男友洪某当庭否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本案召开庭前会议,被害人父亲李胜提出希望庭审能进行直播,但未被采纳。此外,他把原本要求15万的民事赔偿降为10万元。他表示,他只希望被告人洪某被判死刑,为此,他本不想申请民事赔偿,为了获得旁听位置最后才提出民事赔偿,索赔不是他的目的。“等了一年多,希望能有个好结果,给在天堂的女儿一个交代。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直至28日19时许,庭审结束,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李胜在庭审结束后称,洪某在庭审中当庭否认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个罪名,并表示张某光、曹某青二人的杀人行为与其无关,祁某强的盗窃行为也与其无关。而张某光、曹某青二人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在检察官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杀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后的组织者、指挥者和资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于张、曹二人,洪某泯灭人性、无愧疚之心、无悔过之意,还犯有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建议判处死刑。对此,李胜表示,对检方的公诉建议很满意。 被害人父亲:洪某在看守所曾给另一嫌疑人传纸条串供 无悔过之心 李胜说,洪某的控制欲很强,可能因为其女儿不想被其掌控,洪某才起了杀心。“祁某强原本是一位健身教练,他也提到,洪某让他去偷东西也是一种考核,他因为担心被报复,才对洪某言听计从。对于我女儿的杀害过程,他们在南京提前演练了四次,张某光在前,曹某青在后,预演时洪某扮演我女儿在中间,还商定了动手暗号,听到暗号就动手、录像。” 李胜提到,洪某曾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身份指挥张、曹二人参与杀害被害人李某月,而张、曹二人其实不认识李某月,其中曹某青案发前是一位辅警,两人只是因为想进国家安全局,把洪某的话当命令,坚决服从其命令,将参与杀人当成为执行任务。庭审中,曹某青称,洪某自称国安局工作人员,并许诺“执行任务”后可进国安局。张某光称,原本他们计划的作案地点是国外,但因疫情原因,最后没有出境。对此,洪某当庭表示,张、曹二人是成年人,他未对二人进行洗脑。 此外,李胜称,在庭审中,张某光也作证,在看守所期间,洪某曾给他递纸条,让张某光与其一起坚决不认罪,但纸条被张某光当场交给工作人员。这也成为洪某企图串供、无悔过之心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洪某感到愤怒时,可以看到他紧握拳手。” 李胜称,接下来他也不确定判决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应该不会留在云南过年。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即将一审宣判,案件的始末是怎样的?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即将一审宣判,这位女大学生的名字叫做李倩月。她是在2020年的时候去世的,犯罪嫌疑人是她的男朋友和几个朋友。在将女孩骗到云南之后,将女孩杀害并且将尸体埋起来。相信这几位犯罪嫌疑人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在事件发生的几天之前,女孩和自己的男朋友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但是几天过后这位女孩就失联了。父母特别担心女孩,于是向当地的警局报案,但是没有任何的结果。因为现在很多地方都有监控,大家能够通过监控了解一个人的去向。这位女孩在从南京一个小区离开之后,她的电话以及微信QQ基本上都已经失去了联系。无论怎么给她发信息,都得不到回应。女孩的父母找遍了女孩可能会去的地方,但是都没有看到女孩的踪迹。 现在这起事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她的男朋友绝对是脱不了干系的,千万不要想着在法律的漏洞。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这些犯罪嫌疑人现在已经被警方抓获了。大家也找到了女孩的尸体,因为女孩的年纪比较小,同时她从一所大学毕业。未来的发展一定一片光明,并且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 大家很难想象女孩儿在生前遭遇了什么,因为在任何一些案件发生之后,警方从查证、移交检察院,这个过程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父母是没有办法走出来的。他们也非常怀念女孩在自己身边的日子。根据相关的知情人表明,女孩的男友一直喜欢沾花惹草,看上去并不是一个好男人。他们的行为异常的恶劣,从来没有想过遵守法律。
李倩月失踪遇害案告破,男友洪某雇凶杀人,可以判死刑吗?
引起网友广大关注的李倩月失踪案终于告破,其男友洪某雇凶杀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导致李倩月遇害,情节恶劣,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李倩月失踪案回李倩月刚刚毕业,就和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友洪某住在一起。李倩月很喜欢洪某,还曾带洪某见家长,但同居后两人经常发生矛盾。 他们最后一次争吵是因生活中的琐事,控制欲极强的洪某与她发生了争执,谁知这一切都是噩梦的开始。 她从江苏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家人联系不上她就报了警。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其男友和另外两名男性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捕归案。 警方在云南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已经遇害的李倩月,这名年仅21岁的姑娘就这样结束了她的生命。 根据她身边朋友的说法,洪某的身份很神秘,占有欲和控制欲极强,思想很偏执,有点不可靠,说话让人有些害怕。 她的闺蜜也曾劝过李倩月,先不要和洪某同居,可李倩月已经陷入爱情无法自拔,就没有听闺蜜的话。洪某经常用“官二代”或“某保密公职”自居,其实这些都是他编造的。 洪某欺骗两名“迷弟”,谎称李倩月有危险性,让他俩和自己一起除掉李倩月。两名“迷弟”自以为是在除恶扬善,实则被洪某利用。 三人制定了详细的谋杀计划,洪某为了摆脱嫌疑,并未参与现场作案。据悉洪某的真实身份是自由职业者,朋友圈里的照片是他刻意打造人设而拍摄的。 可怜女孩为爱愿意付出一切,没成想却遇到了一个“偏执狂”,命丧异地再也回不来了。女孩的父母更是悲痛交加,辛辛苦苦养育二十几年的孩子,就这样没了。 洪某雇凶杀人,可以判死刑吗?洪某心胸狭窄,思想偏执,报复心强,竟然对深爱自己的女友起了杀心。洪某雇凶杀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 而且洪某是这场案件的组织者,需要对犯罪结果负责。雇凶杀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洪某是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的主犯。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三个客观条件,本案嫌疑人都具备。首先,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三名嫌疑人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害死被害人,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 然后,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两名嫌疑人将被害人骗到森林深处并将其残忍杀害,还将被害人掩埋起来。这种些作案手法,都是非法的行为。 最后,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或间接故意杀人罪导致被害人死亡。这场有预谋的谋杀,三人并没有打算让被害者活着,这已经属于直接故意杀人。 综上的三个条件,三名嫌疑人都符合。虽然洪某并未到现场参与谋杀被害人,但他是这个案件的组织者,是案件的主犯,其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会大些。 从此案中得到的三大教训。这个案件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大家纷纷表示了自己的看法,除了对洪某的谴责外,也说了很多对女孩子有用的建议。 首先,交友要谨慎,不要被爱情冲昏头脑。李倩月是在地铁上与洪某相识到相恋,并且做好与洪某长相厮守的准备。 但当两人同居过程中经常会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此时应该反省一下两人是否合适。她的闺蜜也曾劝李倩月,奈何她爱得太深。 然后,女孩出门一定要告诉家人你的行程。俗话说,儿行千里母担忧。很多年轻人觉得自己长大了,外出从不和父母说更不会说和谁一起去的。 当自己遇到危险时,最关心你的家人却找不到你,甚至不知道到哪里找你。所以为了家人,为了自己,远行前一定要告诉父母。 最后,不要相信朋友圈。朋友圈并不能证明对方的真实性,很可能是刻意打造的,目的就是让你觉得他是很厉害的人。 一般成功人士,是没有时间发朋友圈证明自己成功。很多营销手段就是从如何打造朋友圈开始的,所以交友要谨慎,不要被虚渺的事物蒙蔽了双眼。 综上所述李倩月失踪遇害,是其男友洪某雇凶杀人。洪某雇凶杀人是组织者,也是本案的主犯,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的概率很大。
洪某幕后指使凶手杀害女友李倩月,但没有亲自行凶,法律怎么判?
南京李倩月失踪案真相大白,犯罪嫌疑人洪某,伙同张某、曹某两人,将李倩月诱骗至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城附近的山林中,将其残忍杀害并就地掩埋。洪某没有出面参与杀人,他指使张某和曹某两人杀害了自己的女友,这虽然不属于直接犯罪,可是这种是共同犯罪了,他的这种社会危害性更强,这种人就应该也属于故意杀人罪,而且还是他预谋的杀人案,实质上也相当于犯了杀人罪,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件事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 一,被害人李倩月,1998年出生的小姑娘,拥有美丽的容颜,是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从其家属口中得知,一年多前,李倩月和洪某相识于地铁,彼此添加联系方式后,后面就发展成恋人关系了。李倩月应该是把洪某当作一辈子来看待了,因为她还带男朋友回家给父母看了,这么一个心思单纯的小姑娘,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内心这么恶毒,他们两个就是普通的恋人关系,李倩月也没有做过什么很对不起他的事,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心思单纯,也不知道洪某为什么就起了杀心。 二,李倩月今年七月份开始的时候,算是一个毕业生了,然后她搬出去和自己的男朋友一起住了,因为她还要准备升学考试,俩个人住在一起,难免会因为一些小事情就开始吵架,失联的前一天,两人也曾因为洗漱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第二天,李倩月带着少量行李独自一人飞往西双版纳,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男女生同居需要面对的问题很多,这个他们当时心里面就应该都要清楚,而且俩个人在一起,吵吵闹闹这是难免的,俩个人又都是成年人了,这些问题没有处理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够偏袒谁,不然这样对李倩月是最不公平的,毕竟在最美好的年华没了生命,本来一个前途光明的女孩子,现在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了。她的父母也很伤心,自己养育了多年的女儿就这么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网友们也为此感到很痛心,希望法律能够严惩凶手,这样的事情经常在发生,只能说这是交友不慎。在决定谈恋爱之前就要先对这个人足够了解,人心真的很可怕,杀人这种事情都能够干得出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目前洪某找人杀害自己女友的原因还在调查当中,法律面前讲究的是证据,希望警方能够加快调查速度,还给死者家人一个交代。洪某的这种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恐慌,他找人杀害自己的女友,这个也属于共同犯罪,希望他能够受到应该有的惩罚。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