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已开通?
2019年陕西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陕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8月21日17:00,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根据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2019年陕西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已开通,开通时间为8月12日,详情如下:
经济师报名入口
一、报名条件
中级考试的报名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2.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5.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
二、报名时间
注册报名时间:8月12日至8月21日17:00;
人工审核时间:8月13日至8月22日16:3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12日至8月23日17:00。
三、网上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属于注册内容,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老考生学历学位核验不通过的也需要到现场人工核验。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务公告,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应选择“陕西省”考区,驻地在西安地区的中央、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资格审核(考试)点,其他报考人员(不含西安市)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地市资格审核(考试)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四、资格审核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无需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直接缴费完成报名。人工资格核查分为网上提交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方式。
1.网上提交材料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材料: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2)已取得学位报名且取得学位时间为2008年9月以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 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无法自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
③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用填写。
各市考区现场资格审核
各市(不含西安市)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中央和省级部门驻当地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到所属市人事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材料统一交所属地市人事考试组织机构资格审核留存。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宝鸡市人社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811室,0917-3902263;
咸阳市人社局职改办:咸阳市人民政府东一楼102室, 029-33210880;
铜川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9010室,联系电话:0919-3185690;
渭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市人社局五楼509室,0913-2330625;
延安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306室,0911-2162306;
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榆林市文化路与青山路十字东北角文化路方向150米,电话:0912-3881901;
汉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汉中市政府一号楼六楼621室,0916-2626198;
安康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20室,0915-3282005;
商洛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商洛市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11室,0914-2311064;
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029-87035350。
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层,029-89538291,89530805。
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3日前于上班时间到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开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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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9年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即将关闭?
陕西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今日17:00关闭,需要报考的考生抓紧时间报考,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详情如下:
根据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2019年陕西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即将关闭,关闭时间为8月21日17:00,需要报考的人员抓紧时间报名!
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经济师报名入口
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在陕西省区域内,方可在陕西省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报名时间:8月12日至8月21日17:00;
人工审核时间:8月13日至8月22日16:30(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8月12日至8月23日17:00。
收费标准: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3日前于上班时间到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开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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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72名,其中:陕西延安中学20名、延安市实验中学20名、延安实验小学4名、延安枣园小学3名、延安开放大学4名、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10名、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6名、黄龙县中学5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rsj.yanan.gov.cn)、延安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北京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8日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
2.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11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3.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24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
4.延安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意愿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教育局:0911-7090802 15667562651(周海峰)
陕西延安中学:13038445023(张老师)
延安市实验中学:13891139828(李老师)
延安实验小学:13992137263(景老师)
延安枣园小学:18992162876(张老师)
延安开放大学:15667587757(兰老师)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18091101558(于老师)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13038567718(沈老师)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18091134326(贺佳宇)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教育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2名,其中:延安市人民医院30名、延安市中医医院15名、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2名、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6名、延安市第四人民医院5名、黄龙县医疗卫生系统4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rsj.yanan.gov.cn/)、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2月22日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学生活动中心4层
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时间:2023年3月19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生礼堂(杏林园学生食堂3楼)
3.西安交通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25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
4.延安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卫健委:0911-7090867
联系人:郭鹏 17791152600
延安市人民医院:0911-28880266
联系人:张家玮 13991781111
延安市中医医院:0911-2183817
联系人:王栋 15709117707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0911-2660211
联系人:白林霞 15909222870
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0911-8051012
联系人:李夏波 18109111920
延安市第四人民医院:0911-8068989
联系人:曹宁 13891120080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联系人:贺佳宇 18091134326
黄龙县卫健局:0911-3313186
联系人:冯官义 13891117080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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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电话是什么
0911-2162328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副县级建制,隶属于延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保方式:一、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城镇职工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021年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年基本养老金总额确定,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按实计算,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计算,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以300%计算。我市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96元。(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2021年度缴费基数按实计算,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计算。我市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96元。二、缴费比例和标准(一)城镇职工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标准为财政全额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其他单位按6.9%缴纳,职工个人仍按本人年工资收入总额的2%缴纳。2.大病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年基本养老金总额的1%缴纳。(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不建立个人账户参保的,缴费比例为6.9%(含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建立个人账户参保的,缴费比例为9.9%(含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三、职责划分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所办理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审核工作,同时要加强同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把缴费基数审核关,确保2021年度参保任务如期完成。
延安医保局电话是多少
电话是0911-2116677。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电话:0911-2116677宝塔区社会保障事业经办处 电话:0911-2318266延长县社会保险经办处 电话:0911-8615371延川县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1-8111578子长县医疗保险办公室 电话:0911-7117965安塞县医疗保险办公室 电话:0911-6212584志丹县医疗保险办公室 电话:0911-6635201吴起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 电话:0911-7615812甘泉县社会保障事业经办处 电话:0911-4225197富县医疗保险经办处 电话:0911-3216881洛川县医疗保险办公室 电话:0911-3623234宜川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1-4627013黄龙县医疗保险办公室 电话:0911-5622132黄陵县社会保障经办中心 电话:0911-5212130拓展资料:一、什么是医疗保险?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