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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的介绍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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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的介绍

朝鲜国防委员会不仅负责国防军事,而且对党政、经济等工作也都拥有最高决策权,事实上已经成为朝鲜的最高权力机关。1998年朝鲜撤销了原最高权力机关中央人民委员会,并规定国防委员会为国家主权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和全面管理国防的机关。2009年朝鲜修改宪法,在第六章中增加关于朝鲜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地位的规定(第六章第二节 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将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明确定为“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第100条),由原来的“领导总体的国防工作”变为“领导国家的总体工作”,按照朝鲜“先军政治”的思想,一切以国防、军队为中心。韩国国家情报院下属的国家安保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年度研究报告认为,明年举行的劳动党“七大”上,朝鲜有可能废除现在的国防委员会,恢复国家主席制度,以加强内阁作为经济司令部的作用。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的宪法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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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的宪法定义

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第六章第二节:第一百条 国防委员会是国家权力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是总括性的国防管理机关。国防委员会委员长为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第一百零一条 国防委员会由委员长、第一副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组成。国防委员会任期与最高人民会议任期相同。第一百零二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指挥和统帅一切武装力量,领导全部国防事业。第一百零三条 国防委员会执行下列任务和职权:一、领导国家的总体工作;二、设立或撤销国防部门的中央机关;三、任免重要军事干部;四、制定军衔,授予将领以上军衔;五、宣布战时状态发布动员令。第一百零四条 国防委员会发布决议和命令。第一百零五条 国防委员会对最高人民会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