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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运营是做什么的?
跨境电商运营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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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运营是做什么的?

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各搜索产品优化推广,电子商务平台维护重建、扩展以及网络产品研发及盈利。从后台优化服务于市场,到创建执行服务市场同时创造市场。 电子商务运营与企业运营存在相似之处,包括调研、产品定位、管理分类、开发规划、运营策划、产品管控、数据分析、分析执行及跟进等。但其执行对象有别于实体产品。电子商务运营的对象是根据企业需要所开发设计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的附属宣传推广产品。 运营模式:1、B2B是企业对企业进行网上交易 B2B指的是Business to Business,即商家(泛指企业)对商家的电子商务。 2、B2C (Business To Customer)是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分类中的一种,即表示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Internet开展在线销售活动。 3、C2C的意思就是消费者(consumer)与消费者(consumer)之间的电子商务。打个比方,比如一个消费者的有一台旧电脑,通过网上拍卖,把它卖给另外一个消费者,这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4、C2B是电子商务模式的一种,即消费者对企业(customer to business)。最先由美国流行起来的消费者对企业(C2B)模式也许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尝试。 C2B模式的核心,是通过聚合为数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以此来改变B2C模式中用户一对一出价的弱势地位,使之享受到以大批发商的价格买单件商品的利益。目前国内很少厂家真正完全采用这种模式。

跨境电商运营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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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运营是做什么的

跨境电商运营的工作就是需要做产品推广、做优化排名、对内容进行策划与编写、还要分析数据、店铺与产品更大地曝光率,提高一个成交率。 1、根据跨境事业部要求完成各渠道销售指标任务及运营管理。 2、负责跨境综合平台的跟进。 3、负责跨境电商渠道销售总控,跟进各渠道进展情况,管理、扩展线上分销商及代运营商体系。 4、负责执行与配合公司相关营销活动,策划跨境电商各渠道营销推广方案。 5、定期统计销售数据,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并根据各项分析及时调整和提出建议。 跨境电商运营的好处 目前的跨境电商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利润率非常低。从宏观层面来看,主要受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政策的影响比如目前的跨境电商经营,有不少是先对进口产品放开,再逐步放开出口产品的。其实为了国内市场的增长,给国内商家留出一定的发展空间,这种政策的变化还是必要的。 二是竞争的影响从目前的市场格局看,跨境电商的发展越来越倾向于B2B和B2C。在未来的几年里,B2C的优势将逐步减弱,B2B的优势会增强。这对国内B2C市场的发展是有利的,从长远来看,无论是B2C还是B2B,最终还是要走向综合的发展。

保险金如何跨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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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如何跨境转移?

搜狐网


2018-07-10 00:00


作者 | 郑苒


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两年,我国保险行业的对外开放不断突破。在2017年11月,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曾表示将通过3年和5年过渡期,逐步放开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东持股比例限制。果不其然,2018年6月29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其中明确提到,2018年将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由50%放宽至51%,2021年即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保险业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意味着将有更多境外知名的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市场,国内保险行业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但这也意味着,境内有更多的客户不出国门就可以享受到世界顶级保险机构提供的服务。


但是,这就带来一个客户都会很关心的问题:现在国内保险产品不错,我在国内买了终身寿险,可是受益人即我的小孩打算移民。如果我在国内给自己买保险,小孩为受益人,等我去世时孩子已经移民境外了。那么理赔后的身故保险金可以转移到孩子在境外的账户吗?会不会受外汇管制?


相信有不少从业人员经历过客户这样的询问:境外人士在境内获得的保险金如何转移到境外?一旦没有确切的解答,客户很有可能放弃在国内买保险而去境外买保险。而且,大多数客户提问时都会提到是否受到5万美元外汇管制的问题。所以我们先来讲一下常说的“外汇管制”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知道,我国对个人购汇和个人结汇实行的是年度总额管理政策。目前,境内个人每人每年分别有等值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和结汇额度。购汇就是用人民币购买等值其他币种,结汇就是将持有的其他币种结算为等值人民币。所以,我们常说的“外汇管制”针对的是境内的个人,也就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而受益人如果已经是境外人士了,当然就不受这“5万美元”的限制。





那么,在终身寿险的情况下,境外受益人能不能将身故保险金转移到境外的账户呢?答案是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移民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境外继承人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可以向当地外汇管理局一次性申请汇出。所以,只要是移民前合法取得的中国境内的财产,或者是境外继承人依法继承境内的遗产,都可以一次性申请汇出境外,没有金额限制。


因为保险金在我国不属于遗产,所以保险金的转移属于“移民财产转移”。虽然身故保险金是在孩子移民之后才取得的,但是移民前,保险合同已成立,孩子作为受益人已经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故我认为属于“移民财产转移”。如果签订保险合同时受益人已经移民的,在转移保险金时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财产对外转移”,属于资本项目下的个人外汇业务。作为受益人获取的保险赔偿金属于合法财产,是可以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的。


要注意的是,虽然是一次性申请,但不能一次性汇出,要分步汇出。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1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2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财产。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总金额在等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批。超过上述金额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假设孩子获得的身故保险金为500万人名币,那么孩子应去移民前的原户籍所在地的外汇局一次性申请全部转移500万。第一次汇出最多可以汇250万,满1年后第二次最多可以汇125万,再满一年后就可以把剩下的125万全部汇出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当受益人来办理保险金的跨进转移时,意味着被保险人死亡,被保险人可能就有其他遗产。受益人如果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就可以提醒他同时办理其他遗产的财产转移。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1次或分次汇出。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


办理保险金的跨境转移申请,大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移民转移的原因;财产收入来源和财产变现的详细说明等。


(二)《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申请人情况表》。


(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移居外国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


(五)申请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


(六)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


(七)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相信随着国内保险行业服务水平和产品的不断升级,会有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购买境内的保险产品,这也需要我们不断提升认知、开阔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