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政策
限价政策:预售价将按楼面地价、建造成本、合理利润的方式进行申报。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在主城区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住房,外地户籍在主城区无房的,可凭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购买1套住房。贷款政策: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 成都买房注意事项: 1、首先要查看开发商的售楼书,售楼书是开发商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时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并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看开发商是否名副其实,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2、其次要根据自己需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等信息,再决定是否购买。此外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将售楼书的内容写进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3、最后要注意合同内容,最好将户型、地段、物业情况、配套设施都写进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成都限购政策
成都限购政策如下:1、新迁入成都户口的人员,若迁入时间未满24个月,需要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满12个月以上,才能购买房屋;2、成都限购区域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3、具体限制购买房屋套数,以各区域的政策为准。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在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规范的合同,更有利于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