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一税怎么读
什一税读:shí yī shuì。 什一税是欧洲基督教会向居民征收的宗教捐税。公元6世纪,教会利用 《圣经》 中农牧产品的1/10“属于上帝”的说法,开始向基督教信徒征收此税。公元779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规定: 缴纳什一税是每个法兰克王国居民的义务。10世纪中叶,西欧各国相继仿行。所征实物按产品性质分为大什一税 (粮食)、小什一税 (蔬菜、水果)、血什一税(牲畜) 等。 税额往往超过纳税人收入的1/10,负担主要落在农民身上。宗教改革和德国农民战争期间,废除什一税是农民的基本要求之一。西欧大多数国家直到18—19世纪才先后废除。英国一直征收到1936年。 税收性质 什一税是加在土地总产品上的税,并且正像农产品税一样,完全是落在消费者身上的。但是它与地租税不同,因为它能影响地租税所影响不到的土地,会提高地租税所不能改变的农产品价格。因为最劣等的土地和最上等的土地都要支付什一税,并且恰好与它们所生产的产量成比例,所以什一税是一种均等的税。 如果是最末等的土地或者是不支付地租并支配谷物价格的土地能出产足够的收获量使得农场所有者的资本在小麦价格每夸特四镑时才能获得普通利润的话,那么在征收什一税以后价格就必须提高到四镑八先令才能得到和以前的价格同样的利润,因为每一夸特耕种者要付八先令给教会。如果他得不到这种利润,当他可以在另一行业中获得这种利润时,他就没有理由不放弃这一行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什一税
什一税怎么读
什一税拼音:shí yī shuì。 在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文献中,什一税的术语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苏美尔语术语,另一类是阿卡德语术语。苏美尔语的什一税术语为za3-u,或者zag-u,出现于公元前3千纪,其中符号za3或zag本义是“边、边界”,符号u即“十”之义。 这个术语主要用于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前2112—前2004),是目前已知最早的什一税证据,记载于该王朝第二位国王舒尔吉在位时期(前2094—前2047)。关于什一税的楔形文字文献证据,最晚见于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统治时期(前331—前323)。 阿卡德语什一税术语有三个,第一个术语为esrētum,见于公元前2千纪古巴比伦文献和古亚述文献,亦见于叙利亚地区的乌加里特文献。在古亚述文献中,一般拼写为isrātum或usrātum,是esrētum的变形,体现了亚述地区特色。 第二个术语为esru,见于公元前1千纪新巴比伦文献和古波斯文献,其变体为isrum,亦见于古巴比伦文献。第三个术语为ma’saru,仅见于乌加里特文献,很少出现。 在古代两河流域,什一税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贵金属,具有货币性质,以白银为主,辅以黄金和铜,其中白银亦有“贵金属、货币”之义。 第二类是农产品和手工产品,农产品包括大麦、椰枣、芝麻、小麦面粉、大麦面粉、二粒小麦、无花果和豆瓣菜;手工产品有节杖、铜环、金脚镯、铜制小雕像、头饰品等。 第三类是牲畜,在两河流域经济文献中记载最多,包括牛、绵羊、山羊、驴以及羊毛等副产品。第四类是其他产品,大致包括鱼类、红玉髓、青金石、象牙、植物油、香料、各类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