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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示: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二、公积金提取流程1.专业代理公积金提取,保证在提取成功前不收任何费用;2.你要提供身份证号,中文全名,提取金额,所属银行分行名称;3.你先回到所在的单位向财务部门取公积金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需要有公司盖章;4.我们会马上为你办理相关的资料《房管局备案,正规交税》;5.手续办好后会有专人通知办理时间,提取人要准备好《公积金存折公积金提取表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银行办理,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即可进行提取,当天办理成功。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周口住房公积金提取多少钱?
提示:

周口住房公积金提取多少钱?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