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我什么好处?
套话就不说了,重点说说实质的好处:
1.最大的好处是国家有扶持政策,比如针对合作社的“农超对接”项目;
2.合作社相比公司具有与政府直接对话的权利,各级政府都不会小视合作社,因为合作社直接代表农民群体;
3.合作社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保证农产品质量,比如统一采购农药化肥等农资;
4.合作社有利于开拓市场、促进销售,合作社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谈判力量和话语权,另一方面可以统一种养植规格和质量,有利于促进销售;
5.合作社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得信息和技术服务,提高市场反应能力,以及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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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模式_“农超对接”模式的创新与思考
“农超对接”作为农产品供应链的新型模式,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民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农产品,既可避免生产的盲目性,还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有关调查表明,这种模式可以降低20%-30%的流通成本,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实惠。发展“农超对接”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阶段“农超对接”的主要不足
“农超对接”的目的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但在近年来的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问题,制约了其快速发展。
1、“农超对接”组织化程度偏低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调查数据表明,在全国快消品百强企业中,已经有超过四成的超市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基地生鲜食品采购。但总体而言,当前我国“农超对接”的规模还不够大,跨区域的“农超对接”不多,还没有扩大到各类农产品全面对接。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小农经济”,农产品90%以上还是由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超对接”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2、“农超对接”质量不高
“农超对接”鼓励企业的经营向农业生产过程延伸,促进双方建立更长期、更紧密、更稳定的产销关系,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但是目前“农超对接”行为不够规范,质量普遍不高,还没有相关的农产品流通标准,多数单位没有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和标识,在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还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导致了农产品流通效率不高。同时农产品标准化低,生产缺乏技术支持,在我国多数农产品是以初始形态进入市场,缺乏精细加工和品牌效应,附加值低。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农超对接”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对“农超对接”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还不够。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并且市场流通层次多、环节多,造成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效率低的局面,另外设施建设需要资金,流通企业存在资金不足等困难,目前尚无通畅的渠道来提供金融贷款服务。同时在流通中间环节,尽管政府鼓励电子结算,但电子结算的使用率仍然偏低。
二、“农超对接”模式的创新实践
“农超对接”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方式的一次创新,已经正式登上了农产品现代流通的前台。截至目前,全国有28个省(区、市)开展“农超对接”,涉及10多类农产品。各地积极探索“农超对接”模式,积累了一些经验。江苏省无锡市农业重点企业朝阳集团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连锁零售为载体,形成了“一体两翼”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农超对接”的创新实践。
1、混搭式终端销售让利于民
在“朝阳模式”流通链上,与老百姓最贴近的是“超市+农贸市场”的混搭式终端零售。连锁超市坚持生鲜带动营销模式,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微利策略,有效发挥了平抑农产品价格的作用。该模式的经营核心是“保本测算”和“低进严管”。“保本测算”是经营模式“低进严管”的基础,只有让租户“低进”,才能集聚人气,“严管”才有基础。农贸市场的“严管”在明码标价、食品安全、服务等方面已形成了一系列标准,一旦经营户出现违纪现象,会被及时警告处理,严重者将被清逐出场。
2、加强基地建设进行源头控制
基地是产品的生产车间,为保证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努力做到关口前移,进行源头控制。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立产销合作社,二是实施放心菜准入制度。这样就把农产品安全检测延伸到生产基地,从源头上堵住农药残留超标蔬菜。
3、健全质量监控体系
许多发达国家正在实行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如目前比较普通的HACCP和GMP认证,都是比较有效的、规范科学的质量控制模式。朝阳集团在农产品质量监控上也探索了一条新路子,如强化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与市场准入制度,并建立了农产品安全溯源体制等,实施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快推进“农超对接”的思考
“朝阳模式”以多赢为目标,形成了完整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这种模式是“农超对接”的拓展和创新,值得借鉴和推广。当前,要实现“农超”顺利和高效对接,还需要农产品供应链上各相关方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这3个主体的努力合作。
1、企业要有开拓和创新意识
“农超对接”是农产品流通发展的大方向,其前景可观。为此,企业要有开拓意识和创新意识,舍得投入,懂得让利,才能赢得社会尊重。首先,要搭建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配送平台,建立好与“农超对接”基地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其次,要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和电子订货系统等,进一步推广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再次,要恪守合约,适当让利,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在遇到特殊情形的时候,要主动承担合约风险,并适当照顾农户利益。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参与意识
必须让农民意识到,如果要想加入“农超对接”队伍,就必须对农产品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这样才能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接轨。首先,要培养一些懂市场、会管理的人负责管理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合作社要拥有自身的信息库,对相关农产品的需求、价格等信息要十分了解,做到按市场需求来生产优质高价的农产品,掌握农产品价格上的主动权。其次,要增强品牌意识,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农产品,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再次,要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优质特色农产品。根据当地的优势农业资源,结合新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培育自身的特色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3、政府要出台推动“农超对接”的政策和措施
政府要加强与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出台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首先,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和资金支持。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培养适应农产品现代流通经营需求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要对农民进行生产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与指导,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还要对合作社给予适当的融资支持,帮助农民引进添加先进的设备设施。其次,要架构“农超对接”的桥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之间穿针引线,为两者之间的联系提供方便,搭建对接平台。同时,对于“农超”之间出现的问题进行调解,妥善解决“农超”矛盾,实现两者良性循环发展。最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农超对接”的政策扶持,着力培育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推进“农超对接”这一民心工程。
责任编辑:许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