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什么意思
1、定义不同: 公益一类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 公益二类即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指应具备以下条件的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2、天禀机能不同 公益一类、公益二类承担的是社会处事天禀机能,差别是一类完全由当局指定、当局供养,其天禀机能不克不及或许不宜由市场供给,完全没有收费天禀机能,不具有收取费用和从事运营勾当的资格。二类则是全数或许局部具有收费天禀机能,可以收取处事费用。 二类公益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和二类的区别
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和二类的区别如下:1、社会功能不同: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2、拨款方式不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国家保证经费,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自主事业单位是指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的单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